日本把經營管理簽證變得更嚴格後,整個制度的邏輯其實非常現實:
你不是來日本「住住看」,你是來承擔責任的。
我個人把它比喻成「娶日本老婆」,但如果要講得更貼近現實,其實是這樣:
你要會日文。
不會日文,你在日本寸步難行。政府不想再接受「語言不通、營運不清楚、溝通全靠翻譯」的公司。就像跨國婚姻一樣:在日本娶了日本老婆在日本生活,學日文很合理,你不懂語言,你根本融入不了家庭。
你要能養日本人。
經營管理簽證的核心不是你能不能養自己,而是你能不能養日本的經濟。你要請日本人、付薪水、繳稅、創造就業。這不是象徵性的「掛名員工」,而是實際的責任。資本金從 500 萬直接跳到 3,000 萬,這像不像跟日本人結婚在日本成家,然後買一間3千萬的房子。
你要能長期承擔。
日本現在的態度很明確:
「你要留下來可以,但你要證明你值得留下。」
沒有營運、沒有收入、沒有員工、沒有語言能力,
你就會被卡住、被要求補件、被要求改善,最後被請回家。
如果你以拿到永住許可為目標,這像不像承諾一個老婆至少一起生活10年?
這不是浪漫的跨國婚姻,而是制度化的現實婚姻:
你要融入、要付出、要負責,否則日本不會讓你久留。
